拜托!别再犯这个低级错误了(经常搞错) 日前,看到某单位的一个文件标题,使人啼笑皆非。这份文件是一则转发上级文件的通知,它的标题是这样的:《XXXX关于转发的通知》。这种现象,在现实中着实不少,尤其是在“转发类的通知”中最为常见。可能有笔友要问,那么“转发类通知”的标题究竟应该怎么来拟?借此机会,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,谈谈这个问题该如何来解决。 “转发类通知”是工作中使用比较频繁的一种公文,其标题一般是由“发文机关+关于转发+原文标题+文种”组成。但在实际工作中,必须灵活处理,不能机械套用此格式。就具体操作层面而言,关键在于“六个避免”: 1.避免滥用标点符号 原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》规定:“标题中除法规、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,一般不用标点符号。”虽然2012年7月1施行的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对此并未作出明确规定,但在实际中拟写公文标题时,约定俗成地一般不用标点符号。对“转发类通知”来说,除法规、规章名称外,标题中通常不出现标点符号。比如,《XXXX转发》,就可以简化为:《XXXX转发XXXXX关于XXXX事项的通知》。 2.避免介词重复 公文标题中经常会出现“关于”这个介词,但在拟制“转发类通知”时,当原文的标题中已含有“关于”时,就不能再重复出现这个词。例如“XXXX转发XXXX关于对XXXX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”,切勿写成“XXXX关于转发XXXX关于对XXXX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”。 3.避免文种重复 这个是现实中最容易犯也是最常见的错误,比如“……通知的通知”。对“转发类通知”来说,如果原文件标题中已有“通知”字样,转发时标题则不必在最后添加“的通知”。例如,“XXXX转发XXXX关于对XXXX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”,切勿写成“XXXX转发XXXX关于对XXXX工作进行督导促检查的通知的通知”。 4.避免结构助词重复 若原文的文种不是通知,“转发类通知”的标题一般会采用“转发+原标题+的通知”这种结构,此时可以将原标题文种前结构助词“的”去掉,使标题更简洁通顺。例如,“XXXX转发XXXX关于对XXXX予以表彰通报的通知”,切勿写成“XXXX转发XXXX关于对XXXX予以表彰的通报的通知”。 5.避免层层转发 如果公文层层转发,而且每级机关都按照“发文机关+转发+原标题+的通知”的固定格式,必然会造成“XX县转发XX市转发XX省关于XXXX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”这种“奇观”。这种情况,可以省略中间环节,直接转发初始文件原文。例如,“XX县人民政府转发国家XX总局关于加强基层XX队伍能力建设意见的通知”。如果最终转发的是规章制度类的文件,可以直接转发该规章制度。例如,“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的通知”。 6.避免直接引用发文字号 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,如果“转发类通知”的标题直接引用原文发文字号,受众就无法从标题中获知公文的主要内容。例如,“XX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X办〔2020〕XX号文件的通知”,这个标题没有体现出被转发公文的主要内容,使人看起来一头雾水。因此,要尽量避免直接引用发文字号。如果原文标题过于冗长而不得不引用发文字号来代替的话,那么就要从原文中提炼出主要内容,增加在转发标题中。例如“XX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X办〔2020〕XX号文件切实做好XX工作的通知”,这样既避免了标题冗长,又概括了所转发文件的主要内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