写材料时极易踩雷的16对相似词 1.“作”与“做”。此二字的区别,前人之述备矣。笔者个人认为,“作”:有“产生某种事物”之意,一般用于抽象概念,如作案、作战、作法、作业、作为,且多为书面语;“做”有“实施某种行为”之意,一般用于具体概念,如做作业、做文章、做事情、做人、做客、做医生(因此这里“做医生”是“实施医务工作”之意,不能说“作医生”,但可以说“作为医生”,是“以医生的身份”之意),多为口语。 2.“登陆”与“登录”。“登陆”指从海洋登上陆地,或从某个领域到某个领域;“登录”一般指获得许可、认证进入某个计算机或网络的系统。 3.“法制”与“法治”。“法制”:法律制度体系;“法治”依据法律治理国家和社会。 4.“权利”与“权力”。此对词语之区别,专家学者论证之述备矣。只要记住“权利”乃right之意;“权力”乃power之意,即可。 5.“提纲”与“题纲”。“提纲”概括地叙述纲目、要点(的公文);规范文字中,一般不用“题纲”一词。 6.“定制”与“订制”(类似地有“制定”与“制订”)。“定制”:既定的制度,有已经完成之意;“订制”:预先地制作,有预先之意。 7.“给予”与“给与”。“给予”:给;“给与”一词不够规范,少用。 8.“检查”与“检察”。核心是“查”与“察”的区别。“查”有寻找、对比之意,是限定范围的;“察”有感知、了解之意,一般是扩展范围的。“检查”:“检察”:检审被检举的犯罪事实。此外,“侦查”与“侦察”,前者一般是侦查案件、线索等,是限定于某个范围之内的,后者是一种技术,是(向外拓展)获取情报之意;以及“考察”与“考查”,“考查”有检查、衡量之意,有依据标准评判(某事物)之意;“考察”有观察之意,多为了解调研(之前不掌握的)情况。 9.“做法”与“作法”。“做法”:做某件事情的方法方式;“作法”:一般指使用法术(迷信)。 10.“实行”与“施行”。“实行”指实际运行;“施行”指将某种方案、政策、法规付诸实施。 11.“反映”与“反应”。“反映”指表达、反馈某种情况,如“反映问题”;“反应”指出现某种状态的变化,如“不良反应”。请细品“群众反映”与“群众反应”。 12.“度过”与“渡过”。一般来讲,“渡过”的是空间(或某个比喻的事物);“度过”的是时间。 13.“功夫”与“工夫”。“功夫”多指本领、本事,除此以外与“工夫”通用;“工夫”指占用的时间。 14.“必须”与“必需”。“必须”是“一定要”的意思,多用于表示要求;“必需”是“不可少”的意思,多用于表示需求,一般写作“必需品”。 15.“差强人意”。意思是“大体是令人满意的”,并不是“不尽如人意”、“不尽人意”、“不令人满意”的意思,这个词的错用简直无处不在,屡见屡错。 16.“不以为然”。意思是“不认为是这样的”,也就是不赞同。区别于“不以为意”,是“不放在心上”之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