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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参加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考试,于2015年4月1日正式上班,2016年4月1日转正定级。现有几个问题咨询如下,希望得到各位大神的帮助,不胜感激!
一:招考公告备注栏没有写最低服务期限,且初入职时并未签订合同,更没有签订关于最低服务期限的相关条约。在转正定级之后,用人单位下文,要求新考入的员工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合同。该合同有效否?是否一定要签?
二:从事业单位辞职是怎样的流程,签了最低服务期限5年的话能在5年内辞职吗?
三: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考取公务员之后,最低服务期限没有达到单位是否会放人?有什么处罚?工龄怎么算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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